本书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最后一部,小说初稿完成后,他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本书背景设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小说主人公拉里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拉里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本书是毛姆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
刀锋读后感读完《刀锋》后的胡言乱语
毛姆是我喜欢的英国作家之一,这与一流作家和二流作家的区分无关。评论家们评价一位作家自有他们的那套标准,他们着眼于那个时代文学、艺术的发展趋势,给出毛姆一个“二流作家”的标签,但他们却忽视了毛姆的作品长期以来给世界各地读者所带来的影响。相比较二十世纪现代派作家们追求形式和技巧的故弄玄虚,写法老套的毛姆至少在叙事方式和故事内容上赢得了大把大把的读者。从这点看,毛姆无疑是优秀且成功的作家。
Each one of us is alone in the world.He is shut in a tower of brass,and can communicate with his fellows only by signs,and the signs have no common value,so that their sense is vague and uncertain.we seek pitifully to convey to others have not the power to accept them,and so we go lonely,side by side but not together,unable to know our fellows and unknown by them.we are like people living in a country whose language they know so little that with all manner of beautiful and profound thongs to say they are condemned to the banalities of the conversation manual.their brain is seething with ideas,and they can only tell you that the umbrella of the gardeners aunt is in the house.
——摘自《月亮与六便士》
我与毛姆的缘分,始于以上这段文字。之所以引用这段话,是我觉得它很好的诠释了《刀锋》的主题。
如果要给《刀锋》贴标签的话,那么我给的标签是:孤独、生命的意义。
孤独是小说中一个很重要的元素。“我在这大城市里,好像迷失了方向”——艾略特。大城市里人群攒动,人数虽多却也容易产生孤独。浮躁的生活让人们忘记了什么是生活、什么是自己。
艾略特,一生都流连于各大社交场所,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精通社交之道,甚至在死神叩门时,还耿耿于怀一张未收到的宴会邀请函。他自认为是社交界的“皇帝”,经常提携初出茅庐的晚辈,但最终的结局是被上流社会的社交界拒之门外。他之所以热衷社交,是他内心深深的孤独,他喜欢与年轻人打交道,是他享受青年人生命力中包含的热情与活力。“他出席过无数的宴会,和许多王公贵族、爵士名流来往,如今都毫无意义,这些人早把他给忘了。”晚年的艾略特开始转向宗教,资助修建教堂,为教堂买各种各样名贵的器物,甚至希望自己死后,尸体可以埋在教堂之下,享受众人从他坟墓、从他身体上踩踏过去的那份“烟火气息”,从而可以摆脱那种永远的黑暗与孤寂。
伊莎贝尔,深爱着拉里,认为自己是最了解拉里的人,其实却是最不了解拉里的人。她的自信、自以为是最终导致她失去了拉里。当拉里宣布即将与苏珊结婚时,伊莎贝尔一直以来所坚持的那份自信和优越彻底地崩塌了。她宣称自己当初放弃与拉里的婚姻,是想成全拉里的人生,这明显是她自欺欺人的说辞,她的放弃是无法割舍物质生活的优越条件。她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渴望可以穿上每年的名贵时装,梦想住着豪华的住宅,像她的舅舅那样。她获得物质上的优越同时,也得到了精神孤独的副作用。
拉里,小说中的主人公,也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人物。“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这一段漫长的旅程,就是拉里的一生。拉里的在小说中的一生,应该从他在法国当飞行员开始。在做飞行员的时候,他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救他而不幸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经历给了拉里巨大地打击,并且影响了拉里的一生。没有经历生死,很难想象生的可贵与死的恐怖,也很难去领悟生命的意义。
“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工厂、机器和产品,往往想在物质中寻找幸福,但是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毋庸置疑,拉里是深深明白这条道理的。拉里曾埋头书海,他读歌德、读海涅、读席勒,但没有找到答案。后来他听了恩西姆神父的建议,开始接触宗教,在修道院生活、去印度拜访圣人等等,他敬佩圣人,却不相信宗教,不认可所谓的轮回转世。后来,他去了西班牙,去看维拉斯奎那和格列柯的作品,希望可以从艺术中找到一条道路。年轻时近距离的生死经历,支撑着他从文学、宗教、艺术中寻找生活的意义,甚至想从人类文明的源头——印度和希腊文化中得到答案。
在小说的末尾 ,拉里最终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找到了自己心中的人生法则。即好好度过人生。这种人生,存在于自己内心的感受。对于拉里来说便是放弃虚无的名利和地位,“平淡处事、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那么所谓的人生,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怎样的?我想大家心中肯定在已经有一个或清楚明了的规划,或朦朦胧胧的轮廓。它或许不变,也可能时时变化。就我本人看来,最简单、朴素的,也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的人生法则就是在不违背道德和法律,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坚持做自己,简简单单、朴朴素素地过好这一生。
写于读完《刀锋》后三天
思维极度混乱,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