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陷阱 读后感3000字

读后感

美国陷阱

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 马修·阿伦

2013年4月14日,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法国阿尔斯通集团锅炉部全球负责人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刚下飞机就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逮捕。这场抓捕不仅仅是针对他个人的行为,而是美国政府针对法国阿尔斯通的系列行动之一。之后,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最终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阿尔斯通这家曾经横跨全球电力能源与轨道交通行业的商业巨头,因此被美国人“肢解”。而皮耶鲁齐直到2018年9月才走出监狱,恢复自由。在《美国陷阱》一书中,皮耶鲁齐以身陷囹圄的亲身经历披露了阿尔斯通被美国企业“强制”收购,以及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

美国陷阱 读后感

最开始因为孟晚舟事件,留意这本书,然后添加了书架,但一直没看。

最近看见任总书桌上摆着这本书,然后想从中窥探川普举国之力围剿华为的举动。

所以开始了阅读,看完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由于职业以及专业的原因,对战争有很多想象,网络战,经济战,科技战等等,平时也会关注一些国际动向,但是在此书中,见识了一种新的战争类型——法律战。

以前辅修过两年法律,但是学的时候也没有认真学习,只是了解了个大概,本科拿了不少证,最遗憾的就是没有拿下律师证,以后再也没机会了。

引用书中最后的一段话,“法国还浑然不知——但我们已经与美国开战了,是的,这是一场持久的、至关重要的战争,一场经济战,一场表面上没有伤亡,却生死攸关的战争。”这并非我一个人的战争。这是一场关系到我们所有人的战争,一场比军事战争更加复杂、比工业战争更加阴险的战争,一场不为公众所知的战争:这是一场法律战争。

在看书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这个《反海外腐败法》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法律效力这么大,为什么能作为一部域外法,到底是什么赋予它这么大权力等等一系列问题,有网友评论,我觉得很有道理,以美元计价的国际金融体系+美军军事实力,是武力赋予美国这种能力。比如石油,美国说买卖石油必须使用美元交易,美元是什么,他们印的纸而已,他们给石油国提供武力庇护,石油国用美元买卖石油,空手套白狼差不多了,可以说是分析的很形象了。

依据《反海外腐败法》,相关外国主体在美国境内所实施的商业贿赂行为都将构成犯罪。任何来往于美国或路经美国的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传真、银行汇款、跨州旅行都包括在内,这意味着美国司法部的触手可以遍及世界各地每一个存在商业交易行为的角落,而且,这部法律不仅可以对企业提出指控,还可以直接起诉个人。可以说是相当霸道的一部法律,正如美国的政治一样。

美国通过实施该法律,刑事追诉涉嫌行贿的企业雇员,对违反该法的外国企业和美国企业处以重罚。近年来仅针对欧洲企业的罚款,即高达数十亿美元。同时,还“协助”美国公司完成对被追诉企业的并购。

根据皮耶鲁齐的亲历,美国实施上述策略的方式如下:

第一,美国凭借其尖端的信息技术,对于涉嫌行贿和腐败的案件,通过国安局,动用所有手段进行调查,就像棱镜计划一样,可以说全球范围内,只要被盯上了,都在他的监控范围内。

第二,抓捕行贿企业的高管,作为“经济人质”,从不同层级开始,逐级引向该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抓捕后两个选择,要么充当证人指认企业,要么自己认罪背锅。

第三,如果不认罪也不愿充当证人,那么各种刁难折磨,然后检察官介入后,进行调查和审判前,检察官会向被告和其辩护律师提供海量证据。以阿尔斯通案件为例,皮耶鲁齐仅涉及一宗印尼的项目,但是美国检察官提供的资料超过150万件!由此导致被告根本无法在短期内阅读完毕,延长关押时间,更无力承担辩护律师查阅而形成的巨额律师费,最终迫使被告签署认罪协议。

第四,当涉嫌行贿的企业高管签署认罪协议后,美国检察官立即高调宣布该企业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继而进行深入调查或抓捕其他涉案高管。各个时点行动的拿捏极其精妙。

第五,美国司法部拥有众多业务精湛、熟悉国际交易、谙熟控辩交易的检察官,基本都是为政府服务,真的是恶不起。他们通常会向被调查企业建议自证其罪、披露信息,最终达成协议,罚款结案。如果企业不合作,美国司法部将调用综合手段,猛烈进攻。

第六,此时,围猎的主角之一,即一直窥伺收购该跨国公司的主要竞争者——美国公司将会出现,向深陷行贿丑闻、面临美国司法部巨额罚款的目标公司抛出收购和整合方案,策动和实施并购。

第七,为配合上述收购(通常美国司法部否认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对于被抓捕在看守所,或监狱申请假释的企业高管,美国检察官将掌控时机,拖延时间,以期将该案办成一件铁案,成功胜诉。与此同时,并购谈判项目将紧锣密鼓地进行,亦获得成功实施。

第八,基于被处罚企业签署的《认罪协议》,美国司法部有权向该企业派驻一名任职三年、作为外部控制人的监督官,通常是一名美国律师,继续监督该企业的合规经营。

最终的结局通常是,涉嫌行贿的企业被重罚或被美国企业收购,美国企业继而掌控该企业所在国的重要工业以及信息和技术。

灵活运用引诱,欺骗,强权,霸道的战术手段,采用以点切入,重点突破,多路推进,协同攻击的战法,政府与商人沆瀣一气,商人巩固政权地位,政府为商人带来利益。通用电气在过去十年间,通过这种围猎的方式,收购了至少4家跨国公司。并且他的竞争对手,多数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并被迫支付巨额罚款,比如说德国西门子(8亿美元罚款,6名高管被起诉)、瑞士ABB(5800万美元罚款)、日本日立(1900万美元罚款)以及阿尔斯通。

从阿尔斯通案例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法律战这种新型的战争形式,利用法律体系,将敌人——或被“锁定”为敌人的目标——塑造成违法分子,以此给对方造成最大程度的损害,并通过胁迫手段迫使其服从。

我不清楚阿尔斯通内部的腐败到底是怎样,也可能作者带有很主观的情绪在讲述这个故事,但无法忽略这个事实,阿尔斯通不存在了,曾经的世界五百强企业被肢解了。

我不想去对美国的司法体系做过多评论,也不想对他的强权政治发表任何言论,可能我的认识也很片面,也很主观。

阿尔斯通已经是过去了,而现在正在经历的是华为。

那么下一个会是谁?

值得所有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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