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 读后感3000字

读后感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

作者:余秀华

余秀华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它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本书从余秀华近年创作的2000首诗歌中精选100余首,主题涉及爱情、亲情、生活的困难与感悟,生活的瞬间的意义等。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 读后感

余秀华的诗,读这几首就够了余秀华的走红表面上是一种诗歌现象,但本质上是一种传播现象,正因为这种现象的消费本质,导致了余秀华的诗歌被误读,其文学性被忽略。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为纪传色彩浓厚的作品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其中一些处境艰难的女作家尤其引人注目,她们敢于用文字述说生活的艰难,抒发个人的不幸,引发了大众的同情与共鸣。大众关注的是她们本人,而她们的作品则被忽略,被误读,余秀华的诗歌也许就是被误读、被歪曲最严重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是余秀华的成名作,却未必是她的代表作。许多人因这首诗而认识余秀华,但也有不少人因这首诗而拒绝余秀华。本文就是要在余秀华现象潮水过后,细数一下她的诗歌有多少值得回味和欣赏的东西,她诗歌中的文学成分有多少。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身体的病痛、生活的不幸既是人间的苦难,也是人生的馈赠。面对这种馈赠,多数人宁愿把自己变得粗糙无感去回避,唯有诗人以一颗善感的诗心去接受。余秀华是善感的,她的诗歌绝大部分取材于家乡横店村,写自己简单的乡村生活,写个体生命的体验感受。她善于在日常生活的琐事中写出了属于她的生命感受。阳光、云彩、麦地这些普通的景物,常常被她翻出前人未发之新意。赞美诗这宁静的冬天阳光好的日子,会觉得还可以活很久甚至可以活出喜悦黄昏在拉长,我喜欢这温柔的时辰喜欢一群麻雀儿无端落在屋脊上又旋转着飞开小小的翅膀扇动淡黄的光线如同一个女人为了一个久远的事物的战栗经过了那么多灰心丧气的日子麻雀还在飞,我还在搬弄旧书玫瑰还有蕾一朵云如一辆邮车好消息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仿佛低下头看了看我《赞美诗》应属余秀华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是对冬日夕阳的赞美之诗,也是对未来希望的渴望之诗,是对心灵进行自我慰藉的温暖之诗。余秀华对阳光是敏感的,“阳光好的日子,会觉得还可以活很久/甚至可以活出喜悦”,在另一首诗中她写道:“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种语言是一种掏心掏肺的神来之笔,说不清是什么技法,但它就是能道出了你胸中欲吐之块垒。而“一朵云如一辆邮车”,搬运着好消息,这种想象也令人眼前一亮。再看这首:下午,摔了一跤提竹篮过田沟的时候,我摔了下去一篮草也摔了下去当然,一把镰刀也摔下去了鞋子挂在了荆棘上,挂在荆棘上的还有一条白丝巾轻便好携带的白丝巾,我总预备着弄伤了手好包扎但10年过去,它还那么白赠我白丝巾的人不知去了哪里我摔在田沟里的时候想起这些,睁开眼睛云白得浩浩荡荡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这首诗的标题也许应该叫《白丝巾》更有诗意一点,但把白丝巾放进了一次“摔跤”来写,写出了身世之感,从而把诗意由简单的相思拓展到了更深沉更宽广的空间。结尾那两个“浩浩荡荡”令意境顿时开阔起来。坐了很久,两块云还没有合拢余秀华的诗歌结构多数不工整,甚至比较松散,但也有一些有一定章法。她有一些诗喜欢重复使用几个关键词,或一两个句子,形成跳跃中的节点,比如:站在屋顶上的女人这是下午,一群水鸟白在微风里的下午一水芦苇提心吊胆在飘零前的下午一只喜鹊站在白杨树上的下午一个橘子遗忘在枝头的下午这是一个女人的下午,站在屋顶上看微光浮动的下午她看见大路上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人看见她她听见他们大声地或小声交谈没有人知道她听见她计算着一个人从人群里走出来对她挥手没有人知道她在计算在她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里她又一次觉得与天空这么近一个单调沉寂的午后,一个女人在屋顶孤独远眺,最后一节“与天空这么近”的潜台司其实是“离村庄这么远”,这个离群索居的女人与这个村庄里是多么格格不入!本诗就体现了使用关键词联结的特点,使诗意在跳跃中又保持了文气上的连贯。类似的诗还有《横店村的下午》、《九月,月正高》等。《风吹草低,吹不低草的荒》开头一句“坐了很久,两块云还没有合拢”,最后一节再来一句“一直到最后,两块云也没有合拢”,写出了那种内心的寂寞与荒凉,这是通过句子的重复来支撑起诗歌的结构。一只麻雀儿衔着天空的蓝穿过余秀华有两首诗写得特别优美,显示了她的创作潜力。如:风吹黄昏里,喇叭花都闭合了。星空的蓝皱褶在一起暗红的心幽深,疼痛,但是醒着。它敞开过呼唤,以异族语言风里絮语很多,都是它热爱过的。它举着慢慢爬上来的蜗牛给它清晰的路径“哦,我们都喜欢这光,虽然转瞬即逝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余秀华的一些诗标题起得过于随意,比如这首,如果标题为《喇叭花》就容易理解了。余秀华对色彩的感受和用法在诗人中是独树一帜的,色彩于她既是形容词,又是名词甚至动词,既可以是定语,也可以是主语,这些色彩的运用令人耳目一新。本诗中“星空的蓝皱褶在一起”这是当主语用的,前文出现过的“云白得浩浩荡荡/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及“一群水鸟白在微风里的下午”,这是色彩当动词用。以下这首也应属余秀华的代表作,最能体现她的诗歌才华:麦子黄了首先是我家门口的麦子黄了,然后是横店然后是江汉平原在月光里静默的麦子,它们之间轻微的摩擦就是人间万物在相爱了如何在如此的浩荡里,找到一粒白住进去?深夜,看见父亲背着月亮吸烟—那个生长过万顷麦子的脊背越来越窄了父亲啊,你的幸福是一层褐色的麦子皮痛苦是纯白的麦子心我很满意在这里降落如一只麻雀儿衔着天空的蓝穿过麦子黄了,“它们之间轻微的摩擦就象人间万物在相爱”,而余秀华希望在“如此的浩荡里,找到一粒白住进去”。这是关于孤独的独一无二的表达,与那首《站在屋顶上的女人》要表达的感觉是相似的。在这首诗里出现了黄、褐、白、蓝四种颜色,给人强烈的画面感和视觉冲击,词语的用法也非常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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