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学生请假条

请假条

  毕业班学生请假条

  注意事项:

  (1)请假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班主任同意后由年级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经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每次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

  (2)审批通过后,请假人需将请假单交由学工办登记备案。

  (3)请病假时,请假人需出示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实习请假,需出具实习证明。

  (4)请假期满,应到学工办销假;如需继续请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期间,请同学们注意安全,有事请及时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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