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地方政府委託,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承接有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信息谘询和有偿调查。
历史渊源
2006年1月16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在南昌市正式成立并揭牌。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国家统计局对江西调查总队实行垂直管理。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国家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邱晓华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学文出席。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是在原江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江西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江西省企业调查队三支调查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承接了三支调查队全部职能。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调查、农村贫困监测、部分服务业调查等专项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总队机关人事、财务工作,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人事、财务工作。
(八)负责调查总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属各级调查队纪检监察工作。
(九)受国家统计局委託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十)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託,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十一)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总队机关人事、财务工作,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人事、财务工作。
(八)负责调查总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属各级调查队纪检监察工作。
(九)受国家统计局委託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十)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託,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十一)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办公室
综合处
法规制度处
农业调查处
住户专项调查处
居民收支调查处
工业调查处
服务业调查处
统计监测处
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
消费价格调查处
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处
人事教育处(含老干部管理)
财务管理处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信息技术套用处
综合处
法规制度处
农业调查处
住户专项调查处
居民收支调查处
工业调查处
服务业调查处
统计监测处
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
消费价格调查处
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处
人事教育处(含老干部管理)
财务管理处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信息技术套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