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是《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需要进行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国务院2015年10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
- 作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进行审核
- 现状:取消
- 取消时间:2015年10月11日
项目背景
为了保证企业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劳动部、经贸委制订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
组织机构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的行政审批部门是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标準条件
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自己给自己长工资,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自行确定和提高经营者工资的,应予以坚决纠正。为了使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管理制度化、规範化,目前劳动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办法。在新办法颁布之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仍按劳动部、原国务院经贸办《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劳薪字〔1992〕36号)精神执行。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加 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式,在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确定和管理上,仍坚持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经营者的工作实绩并提出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明确建议,报同级劳动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许可权审批。
项目取消
根据国务院2015年10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