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诉讼主体是否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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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立后诉讼主体是否会改变需要看情况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法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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