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流程

房产

  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主要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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