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失窃物业公司如何担责

房产

  首先要明确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购房者在入住的时候,要办理有关手续,其中一项就是和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属于合同的性质。在公约中,明确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职责。

  其次,如果要物业公司承担赔偿失窃物品的责任,则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行为。这就要看“业主公约”中是否明确了物业公司在业主失窃的情况下要赔偿损失。如果有这样的约定而且物业公司的工作中存在过错,业主才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发生纠纷以后要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可以就此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没有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就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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