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外费用有什么

合同

  一、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总承建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其中有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二、分包合同外费用是指在总包合同里面,不包含分包合同的费用,称之为分包合同外费用。

  费用包括以下几点:

  1、安装工程中如果不要主材费,就采用劳务分包费,劳务分包费包括一下费用: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财务费用、利润及定编费。

  2、只承包劳务工程,不承包机械、材料费时采用记取劳务分包费,劳务分包费只记取以人工为计算基数26%管理费。安装工程中不要主材费不能采用劳务分包费,只不过是在正常取费情况下,在税后扣除加工材料费的9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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