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

刑事

  从性质上讲,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如果有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刑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处罚原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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