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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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针对电动车不同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罚款标准。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车上路的行驶的,罚款五百元;

2、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驾驶电动车逆行的,罚款三百元;

3、酒后驾驶电动车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改装、加装的装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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