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归谁

其他

  离婚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该子女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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