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家暴导致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当由夫妻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